一、上报聘任材料
《花溪区教育系统岗位聘任申请表》(一式3份)、《专业技术职务任命呈报表》(一式1份,A4纸打印,用黑色笔手填)。
2、学校聘任决定(电子文本)、《花溪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任审核名册》(一式4份,含电子文本。请按表中格式、各等级人员分开填写)、《单位岗位设置及聘任情况统计表》(一式1份)、公示证明(一式2份)。
印证材料:教师资格证书、拟聘岗位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、现聘岗位聘任证书、近5年内考取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(按黔教语发〔2013〕324号文件执行)、近三年考核登记或备案表、符合晋升条件的相关业绩材料。
以上材料除特别说明外,要求复印件一式1份,由单位审核人审核签名后加盖学校公章。
二、办理流程
1、申请人根据空岗情况填写《花溪区教育系统岗位聘任申请表》。学校组织人员审核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书、业绩材料,对符合条件的在学校进行一周(或5个工作日)的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,学校填写《花溪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任审核名册》、《专业技术职务任命呈报表》和《花溪区教育系统岗位聘任申请表》,并提交相关印证材料和表册报教育局。
2、区教育局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,对学校上报的聘任材料进行审核,符合聘任条件的出聘任文件送人社局审批,不符合条件或需补充材料的作说明并返回学校。
3、区人社局审批后,人社局职位职称科将收聘任文件、公示证明各一份;教育局人事科存档聘任文件、公示证明、《花溪区教育系统岗位聘任申请表》和《专业技术职务任命呈报表》各一份。
4、学校按聘任文件的岗位填写《聘任证书》,到教育局盖章。如《聘任证书》已无续聘空白页的,由学校按要求统一另加页填写;新取得任职资格,需重新办理《聘任证书》的,由学校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到教育局人事科办理。
三、工作要求
本次空岗补缺聘期为2015年9月至2016年7月(达到法定退休年限的以实际情况填写),公示期为2015年9月30日前。
聘任材料先按要求准备在学校,待通知后上报办理聘任手续。
2015年10月14日